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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全宗管理规则》发布

更新时间:2026-05-19 19:14:06


全宗是档案工作的基本概念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中具有核心地位是实现档案科学管理的重要分类依据。


全宗管理规则》在延续全宗理论核心要义的基础上,显著拓展了其适用范围与管理深度。其适用主体从原先的主要面向各级各类档案馆,扩大至所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真正实现了对全宗管理责任主体的全面覆盖。同时,该标准构建了系统化的全宗管理框架首次提出了全宗管理的四大基本原则尊重来源原则与完整有机原则,坚守档案学的理论根基系统关联原则,强调将全宗管理融入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的全流程;稳定延续原则,确保在机构变动等情况下档案全宗的历史延续性。此外,该标准系统概括了全宗管理的十项主要工作任务,涵盖了从科学区分档案来源并规范设置全宗开始,到以全宗为单元开展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基础业务,再到建立全宗卷、编制全宗介绍、维护全宗单实施动态管理,直至在机构改革或产权变动中依法合理处置档案的全过程。这标志着全宗管理从相对静态的统计登记,转向动态、系统的全过程规范。


为增强标准的实践指导性,《全宗管理规则》还明确将全宗划分为机构全宗与主题全宗两大基本类型,并分别规定了其设置条件与名称规则,同时对联合全宗、汇集全宗等特殊形式予以规范。在管理要求上,该标准区分了立档单位档案馆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并对机构改革、资产与产权变动中的全宗处置方式作出了专门规定,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延续。

该标准202681日起正式实施。


全文地址:

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49FD1852CAB2C31FE06397BE0A0A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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